近日,淘宝发布了“关于新增《直播软件服务费实施细则》的公示通知”,通知将于2024年05月13日正式生效。其中关于"淘宝直播软件服务费细则"的部分说明如下:一、 【定义】: 直播软件服务费:指淘宝直播平台基于向卖家/商家提供软件技术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用。 直播订单:指商家通过淘宝直播软件技术服务,在15天内直接或间接引导并完成最终交易成功的订单,包括商家店铺自播订单和直播间代播订单,具体以平台订单系统实际统计为准。 二、【适用用户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通过淘宝直播平台的软件技术服务引导并达成交易订单的所有商家(除天猫、天猫国际、淘宝直播店、飞猪等已经按相应规则的店铺),包括通过直播间推广、引导并销售同账号注册店铺商品的商家(“自播”)和通过其他直播间推广、引导并销售非同账号注册店铺商品的商家(“代播”)。 三、【结算公式】: 直播软件服务费=直播订单商家实际收款金额*类目费率 直播订单商家实际收款金额:即商家实际收款金额,不含阶梯返还金额、运费、店铺优惠券、单品折扣、退款、跨境综合税等项目(如有)等,具体以平台订单系统实际统计为准。 四、【结算时间】: 直播软件服务费的结算时间为订单货款结算时间,即系统将于每笔订单确认收货时自动划扣订单对应的软件服务费。 五、【各类目费率】: 各类目软件服务费率可能不同,下表列出了部分类目费率。试运行期间仅针对部分类目收费,其他类目成交订单暂不适用本规则,后续将陆续新增适用类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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