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消息 广东一男子疯狂注册了数十家带有“阿里”“天猫”“淘宝”字样的企业,本人更是以“广东天猫投资集团董事长”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之后遭到阿里巴巴和天猫起诉,去年1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要求其立刻停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带有“天猫”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时变更企业名称。
早在2013年,周少文便曾恶意抢注天猫相关的域名“gz-tmall.com”,并通过其设立的公司申请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品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域名等挂牌出售。以“广东天猫投资集团董事长”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周少文,还设立了数十家带有“阿里”、“天猫”、“淘宝”等字样的企业,其中仅山寨“天猫公司”就多达17家。 2017年11月,阿里巴巴集团和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在杭州中院提起维权诉讼,并同时提起了“诉中禁令”申请,希望法院立即叫停相关被告的侵权行为。去年12月19日,杭州中院经调查、听证认定,“山寨天猫”这一侵权集团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高,且认定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因此发出了“诉中禁令”,要求上述“广东天猫”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场所、网站上使用带有“天猫”字样的标识,立即停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带有“天猫”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于15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也不得包含“天猫”字样。 据了解,这也是我国法院针对侵权案件发出的诉中禁令里,首个要求被告立即变更企业字号的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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