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会员: 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手机”类目的市场管理,提高会员的购物体验,现淘宝网针对《关于淘宝网“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的公告》做以下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8年1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并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要点:
执行步骤: 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手机”类目卖家可自主缴纳保证金; 2、自2018年1月24日起,淘宝网将对“手机”类目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卖家进行催缴,逾期3天未补足,消费者保障服务标识将被取消;逾期5天未补足,店铺将会被屏蔽,同时所产生的交易将会被账期保障。
具体变更内容: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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