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是不可取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但低于26000万年度交易限制,且订单下仅有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制的,应按一般贸易申报进口。 详细计税规则及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一、相关计税规则: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5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6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 = 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5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6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税金=关税+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率 当商品价格(不含税)超过5000元时【含税售价低于5455(含消费税商品除外,如酒类)】,无法按跨境保税进口模式走通。为此,平台开通了超5000元贵品系统交易链路,支持轻奢服饰、箱包、美容仪器等品类贵品商品在跨境店铺中销售。 二、适用场景 1、个人年度限额≤26000元,以关税8%,消费税0,增值税13%为例计算(其他税率可按上述公式计算) 总结: 当商品到手价≤5455元时,完税价格未达5000,不适用贵品模式操作,以跨境进口模式缴纳跨境进口综合税; 当5455元<商品到手价<6102元时,处于临界范围,既不满足跨境进口综合税计算要求,又不满足一般贸易模式下完税价格>5000元计税要求,平台将阻断该类商品的用户下单链路; 当商品到手价≥6102元时,可按贵品模式操作,以一般贸易进口模式缴纳一般贸易税; 2、个人年度限额>26000元时,无法按此模式操作; 3、临界值【贵品可设置的最低含税售价】计算:以 增值税13%、消费税0%、关税为x 为例 临界值=5000*(1+X)*(1+13%) 三、商家操作流程 当商家操作的商品定价范围在≥5455元时(除酒类商品),可启用贵品模式; 详细步骤如下: 1、线下环节(必备,很重要) 与行业小二同步有此类商品操作需求,明确操作商品类别、价格; 行业小二与平台供应链运营同学沟通,待供应链运营同学确认商品归类、口岸准入要求、商品特殊存放要求等信息; 2、商家线上操作 新品: 货品管理:在抖店后台—供应链—货品管理—新建货品,填写相关货品信息,在“是否贵品”中选择“是” 发布商品:在抖店后台—商品—商品创建,填写相关商品信息,在“价格与库存”中关联“货品ID” 非新品: 货品管理:在抖店后台—供应链—货品管理—查询,找到对应货品,在“是否贵品”中选择“是” 3、实单测试 商品发布完成后,需通知供应链运营同学协同进行实单测试,验证计税功能是否正常,避免额外资损; 四、商品定价预警 在商品定价时,如定价在临界范围内时,用户端无法进行下单,系统在商品页面会有对应关联的预警提示,但不阻断商家设置价格。具体如下图: 图中:商品的跨境综合税率为28.89%(酒类商品),临界值=5000*(1+28.89%)=6444.5 五、其他 商家发品时,如果商品内有任一SKU所关联的货品带有贵品标识,则该商品为贵品,需打上贵品标。 贵品订单因要求单件不可分割,故贵品商品不支持组套和赠品: 贵品商品不支持创建组套商品; 贵品商品不支持创建赠品活动(主赠均不可); 促销计税规则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对于交易订单中的普惠活动可按优惠后价格进行计税;对交易订单中非普惠型活动,需按商品原价进行计税;以下用上述区间进行举例:雷区在5455-6102元之间 普惠活动:秒杀、满减等用户普惠性促销,按优惠后价格计税; 如商品定价6600元,商品参与满5000-500的满减活动,到手价6100,系统会按6100元计税,命中雷区,用户无法下单; 非普惠活动:优惠券、积分等非用户普惠类促销,按优惠前商品价格计税; 如商品定价6600元,商品可领5000-500的优惠券活动,到手价同样是6100,但系统会按优惠券价格6600计税,未命中雷区,用户可正常下单。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关注疯狂的美工官网,每天分享不同的电商圈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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